(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所在单位,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工伤认定需要由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部门作出结论,工伤保险属于国家强制保险,由单位缴纳。个人无需缴费,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和赔偿内容由单位承担,不影响您
(3)伤残鉴定结论达成后,住院期间住院伙食补偿为本单位出差人员标准的70%,按伤残等级对应的补偿标准,领取一次性伤残津贴。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还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津贴和工伤再就业津贴,按当地标准支付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事故发生后一年内30天内,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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