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后,应在六十天内作出结果。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劳动鉴定委员会在六十天内会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工伤等级。如果伤情比较复杂,劳动鉴定委员会可以延长三十日作出劳动鉴定结论。职工发生工伤的,一般由工伤保险支付一定的赔偿金,没有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损害赔偿。
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后,一般应在六十天内作出结果。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劳动鉴定委员会在六十天内会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工伤等级。如果伤情比较复杂的,那么劳动鉴定委员会可以延长三十日作出劳动鉴定结论。职工发生工伤的,一般由工伤保险支付一定的赔偿金,没有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损害赔偿。
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后,工伤保险如何处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必要时,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可以参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程序。根据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60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因此,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后,应在六十天内作出结果。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劳动鉴定委员会在六十天内会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工伤等级。若伤情复杂,劳动鉴定委员会可延长三十日作出结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通知相关当事人。必要时,决定可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程序。因此,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其他情形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此可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一-年之内提起工伤认定,否则人社局将“以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法定期限为由,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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