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断他人文章的版权,然后向转载文章的网站发起索赔诉讼——这是网络王海,还是网络碰瓷?
北京某是一家版权代理公司,曾经一口气向200多家网站发起诉讼,发起过一场维权风暴。许多学术网站纷纷在首页挂出版权声明,以免招惹麻烦。
上周五,一条庭审信息出现在深圳南山法院的公开网站上:北京某版权代理有限公司状告腾讯,案由是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虽然记者采访时发现案件并未如期审理,但是这已经说明,从2007年开始就饱受争议的北京某将维权之火烧到了深圳,而且矛头直指著名门户网站腾讯网。
状告腾讯未如期开庭
上周五,记者在深圳南山区法院网站上公布的3月开庭公告上看到一条庭审信息。案件编号是(2010)深南法知民初字第182号,案由是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原告是北京某版权代理有限公司,被告则是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开庭时间是2010年3月5日。
饱受争议的北京某竟向腾讯发起维权诉讼?获悉这一消息后,记者立刻赶到该法院第七审判法庭,却获知该案并未如期审理。随后,记者向腾讯公司求证该案。腾讯公关部的媒体联络人员表示对该案不清楚,而且如果事情已经进入司法审理程序,为了不影响司法公正,腾讯不会对此作出回应。
某曾在各地维权
北京某是一家版权代理公司,从2007年开始就饱受争议,曾一口气向200多家网站发起诉讼,发起过一场维权风暴。
《人民日报》2007年1月5日第5版曾刊登文章《版权代理:维权,还是陷阱?》。据报道,北京某版权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著作权许可、转让和再许可的民营版权公司。公司首先与一些学者签订网络版权转让协议,以双方谈妥的价格获得该作者一定时期内的网络作品的版权,然后在网站上搜索签约学者的相关文章,发现被其他网站转载后,即将该网站诉至法院,告其侵权,并索赔稿费、律师费等损失。某公司对每篇文章索赔几千元不等,一些网站会同意和解,不同意和解的公司,双方就会对簿公堂。从案例看来,一般以某公司胜诉居多。
2007年,某公司曾在广州发起诉讼,广州先后有几十家网站成为被告。仅2007年,国内被某公司诉上法庭的网站已有200余家,遍布江苏、安徽、广东、河南等地。据粗略统计,其中80%是政府部门主办、主管的网站。
王海还是碰瓷?
网络王海论:
支持某公司的人说其是网络王海。他们认为,某公司的大规模维权行动,能促进网络著作权意识的增强,网站在转载时不能那么随意了。
网络王海的行为从保护版权和知识产权以及作者权益而言,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因为在这种你转载我、我转载你的游戏背后,是作者权益的损失和知识产权、版权的损失。
网络碰瓷儿论:
某公司的行为也引起不少人反对,还给其冠以网络碰瓷儿、网络撞车党等不雅称呼。记者联系上一名曾输了官司的网站负责人,他告诉记者,引发诉讼的那篇农业调研文章,是某公司在2005年向作者购买版权的,而他们网站早在2004年就转载该文。他说:我们后来才了解到,某公司购买版权的费用很低,一篇才花了几百元钱的文章,他们却要求索赔2万元,这就是在恶意诉讼,不是维权。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