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先生:我与妻子同属1988年出生的广州本地人,今年在民政局登记结婚。26周岁理应算晚婚,但公司计生办批复的婚假单只有10天,其中还包含星期六日。想问晚婚婚假国家规定为多少天含周末吗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劳薪[1997]115号):
三、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九、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
由此,何先生的婚假应为13天,公休假日包含在内。何先生可以和单位反映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