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席前摆放着王中秋制作的各款假茅台酒。李自庆摄
被告人王中秋在法庭上。
将贵州老家运来的11元一斤的散装酒,灌装出几近乱真的飞天茅台、军区专供茅台,而这种酒的市场价高达729元一瓶。前天,这名被指控犯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
品罪及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嫌疑人王中秋,站到了南京鼓楼法院的刑事法庭上,接受审判。
连东北的酒贩都来找他进货
1972年8月出生的王中秋是贵州省怀仁市人,2007年来到南京谋生。期间,他在酒厂打过工,也做过家乡酒的批发零售生意,但这些都未能让王中秋很快富起来。从2009年起,王中秋开始涉足假酒生意,他从老家或南京的假酒贩子手中拿货,然后再加价卖出,从中赚取差价。一段时间的假酒生意做下来,王中秋感觉代别人推销不仅同样有风险,而且赚钱也有限,于是,在2010年初,他决定自己单干,梦想好好赚一把大钱。王中秋通过结识的老家朋友,弄来飞天茅台和军区专供茅台的整套包装,然后又从老家怀仁市弄来11至30元一斤的散装酒兑在一起,并将这种价格低廉的酒灌进茅台酒瓶,按500多元一瓶的批发价,向熟人或通过网络向外销售,就连远在东北的酒贩都找他买酒。
2010年5月7日,接到举报的南京市下关区警方,在下关区千禧园小区门口将王中秋驾驶的丰田凯美瑞轿车拦下检查,当场从车内查获假茅台2箱共19瓶,洋河蓝色经典5箱。随后办案民警又在该小区5幢1单元302室王中秋暂住地的房间内及地下室,查获其从他处购买来的假飞天茅台一斤装19箱共228瓶,2斤装8箱共96瓶及尚未装箱的11瓶。还查获其用散酒灌装的军区专供14箱168瓶,以及已灌装好但尚未装箱的113瓶。另查获一批用于制假的散酒和相关工具、商标、防伪标志等。
查获假茅台市场总价54万
以上查获的茅台酒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均非该公司生产和包装。另经权威部门认定,上述被查获的茅台酒市场总价值为54万余元。人赃俱获后,王中秋于同年6月13日被批准逮捕。今年3月中旬,下关区检察院以被告人王中秋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将其公诉到有指定管辖权的鼓楼区人民法院,要求依法惩处。
3月30日下午,鼓楼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在法院1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王中秋一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及市法院等相关都门的有关人员到庭旁听。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王中秋对犯罪事实不持异议,但对公诉机关按每瓶酒729元的市场价来认定其犯罪标的,持有不同意见,认为定价过高。另据了解,王中秋归案后,供认案发前他已将假酒通过快递形式销往一些地方,但由于买家无法锁定,所以公诉方在这一块只能认定他未遂。经过近2小时的庭审,法院没有当庭宣判。休庭后将综合案件事实及庭审情况,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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