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贩假茅台酒团伙5人被判刑
五名男子为制作假茅台酒,竟将高价收购回来的空茅台酒瓶灌进普通白酒当真茅台酒卖出。
2007年5月23日,记者从遵义市红花岗区检察院了解到,自2006年10月以来,被告人廖某找到在遵义火车站从事货车出租的石某,要其长期为自己运输货物。
看到大货主光顾,石某很是高兴。然而,在装卸货物过程中,石某发现廖某的货物全部是空茅台酒瓶、商标、包装盒等物。后来,在明知廖某等人是在制假的情况下,石某依然为其运输。
在制假过程中,廖某组织了四名同伙在汇川区董公寺一出租屋内,大肆将普通白酒灌进高价回收的空茅台酒瓶内,贴上“茅台酒”商标及防伪标识后封盖,系上“茅台酒”飘带并装箱,总计制作假茅台酒25件。
红花岗区法院经审理后,以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廖某及其4名同伙一年半至一年有期徒刑、缓刑和并处罚金。货车司机石某也被认定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处罚金5000元。
来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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