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送达催告书程序
(一)一般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
(二)受送达人拒收的,可以留置送达;
(三)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有关组织代为送达;
(四)邮寄送达;
(五)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
二、协助执行通知书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协助执行通知书最新法律规定是如果法院在执行过程当中发现需要相关人员或者是相关单位协助执行的话,应当发布协助执行通知书。如果法院执行不力,可向当地的人大反映情况,因为人大的职责之一就是监督法院。法院是独立执行法律的,不受当地市有关部门、领导的管辖与制约,当地市有关部门、领导也无权干涉法院的依法执行。
(二)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执行法院可以对其处以法拘留、罚款,并强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用以执行。
(三)执行法院应当在申请人递交执行申请的六个月内执行完结,到期不能执行完结的,执行申请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四)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执行申请人无论什么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即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永远不会过期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的范围有哪些
(一)协助执行人不是执行机关,也不是执行当事人,对执行标的不能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确定协助执行人的范围可以由此为出发点,排除执行当事人和与执行标的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执行当事人即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在执行程序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即债权债务人,也就是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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