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个三方组织。劳动仲裁委的主任是主管人社系统的副县长,副主任是人社局局长、工会主席、工商联主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常设人社局仲裁管理股,由该股股长兼任仲裁委办公室主任。从组织上说,仲裁委是政府成立的一个由政府领导,人社、工会、工商联参加的组织;从业务上说,仲裁委的日常业务由人社局安排处理。
一、工伤认定通过后怎么办?
1、先去做工劳动力鉴定,就在人社局或社保局。
2、依据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会,写会仲裁申请,即要求赔偿多少钱(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各省实施办法),到区或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等待劳动仲裁裁决,也可在30日不受理,直接向法院起诉。当然,期间也可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二、工伤鉴定出来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是先去做工劳动力鉴定,就在人社局或社保局。
二是依据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会,写会仲裁申请,即要求赔偿多少钱(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各省实施办法),到区或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三是等待劳动仲裁裁决,也可在30日不受理,直接向法院起诉。当然,期间也可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一般来说,十级的话,在江苏应该有5-7万吧。
最后一点,工伤关键一点是不要着急,本来就有多种程序,千万不要心急,大大低于应用的权益与用人单位妥协,当然也不可满天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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