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在本月1日至7日的国庆假期去世的困难群众,其家属能否申请减免已经支付的基本殡葬费用呢?申请人需符合哪些条件?如何申请?有哪些注意事项?昨天下午,记者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
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居民
据介绍,《试行办法》规定的救助对象为我市辖区范围内、享受城乡低保的居民。此外,救助对象还需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死亡,且在本市公办殡葬服务机构办理殡葬服务。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这些群众将可享受殡葬相关费用的减免。
城市低保对象亡故后,基本殡葬(遗体接运、3日冷藏、火化、普通礼厅、普通骨灰盒)费用全免;骨灰盒免费寄存3年;花坛葬、森林葬、江葬等节地环保葬式费用全免。
农村低保对象亡故后,基本殡葬(遗体接运、3日冷藏、火化、普通礼厅、普通骨灰盒)费用全免;骨灰免费存放农村公益性公祭堂、免费落葬公益性公墓。
政府埋单:一年达百万
“这一系列殡葬费用约需三四千元,对于不少低保等困难家庭来说,亲人离去对他们除了心里痛苦,还是不小的经济负担。现在,这都将全部由政府埋单,由市财政从殡葬收入中予以解决。”市民政部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目前,我市的城乡低保群众有5万人左右,按照千分之六的死亡率测算,政府一年可能将为此埋单100多万元。
“虽然是免费的服务,但服务的质量一定会有保证!殡葬服务部门将尽力使逝者安息,家属顺心。”该负责人说,“当然,我们的办法是积极鼓励节地环保的殡葬方式,因此对占地墓穴不予补助。”
申请审核:将进一步简便
据介绍,申请流程的流程为:逝者亲属或其他负责办丧的人员可向逝者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并报逝者户籍所在区民政部门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核后,报合肥市民政部门审批。
申请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填写合肥市困难群众殡葬救助申请审批表;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逝者有效的城乡低保证件。
家人逝世已经让人悲伤,为办手续让丧户连跑乡镇街道、区民政、市民政等三级部门,最后再交公办殡葬单位实施,这手续是否过于烦繁?“审批的乡镇(街道)、区、市民政部门应当即时即批!”该负责人说,“办法刚刚开始实行,相关工作还正在进一步完善中,若发现有群众办理不便的环节,我们将会逐步予以完善。”
节假日:可事后申领
《试行办法》已于2010年10月1日实行,那么,在本月1日至7日的国庆假期去世的困难群众,其家属还能否申领呢?
“马上就可以!”市民政部门负责人表示,节假日期间,丧户可先缴纳基本丧葬服务费用,待手续齐全后,符合条件的,将由殡葬单位按照救助标准退回应减免的费用。
非节假日期间,丧户则需先经民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到殡葬单位办理减免手续,殡葬单位将按救助标准减免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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