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过户需要提供买卖合同。因为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有明确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一、购房合同丢了怎么过户
购房合同是证明买卖双方发生了房屋所有权交易的书面证明材料。而过户是指将房屋所有权在房管部门进行变更登记,所有权人信息由卖方变更为买方。房管部门在办理过户时需要申请人提交一定的材料,包括:申请书,身份证,原产权证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材料以及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上述几项中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材料在买卖情况下就是指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一旦丢失会给过户带来一定的影响,但并非完全不可能再办理过户。买卖合同往往一式多份,由买卖双方、中介机构持有,其他方持有的合同依然可以作为证明材料,同时如果依法进行了合同网签、备案登记,相关部门也保留有合同文本可以申请调取,提交给产权登记机关。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做到,也可以和不动产登记机关协商,采用不动产登记机构认可的方式提交其他类型的材料,来证明确实发生买卖交易。
二、房子确权还能改户主吗
针对“房屋确权是否还能改户主”的问题,个人观点如下:确权登记的是户主的名字,如果父母是户主,就会登记在他们名下,当然一个家庭用一个人的名字就可以了,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国家为了各部门之间工作一致才用户主的名字。如果需要更改登记名字,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权利人持有不动产证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如果当事人需要更改户主,可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更改。
三、买二手房需要哪些手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买二手房需要如下手续:
1、买房前确认房屋所有权;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3、支付房款;
4、缴纳相关税费;
5、按合同办理过户登记,领取房产证。
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登记事项自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之日起完成。房地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应当依法向申请人颁发房地产所有权证书或者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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