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就是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通过转让、买卖、赠与、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并且需要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几种房产过户有以下几种情况,包括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这里主要介绍二手房房屋转让办理的相关事宜。
二手房过户所需材料
过户需要提供资料主要有: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买卖契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
转让过户费用
1、交易税费
a.营业税(税率5.55%卖方缴纳)
b.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卖方缴纳)
c.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d.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和1%买方缴纳)
e.测绘费1.36元/平米总额=1.3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08年4月后新政策房改房测绘费标准:面积75平米以下收200元,75平米以上144平米以下收300元,144平米以上收400元)一般说来房改房都是需要测绘的,商品房如果原产权证上没有济南市房管局的测绘章也是需要测绘的。
f.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非住宅10元/平米
g.登记费(工本费)80元共有权证:20元
2、所需材料
(1)地税局需要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一套(若卖方夫妻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套)、买方身份证复印件一套、网签买卖协议一份、房产证复印件一套(如果卖方配偶已经去世还需要派出所的死亡证明一份)。
(2)房管局需要网签买卖协议一份、房产证原件、新测绘图纸两张,免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复印件;如省直房改房还需已购公房确认表原件两份和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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