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被拆迁人应当配合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并与他人协商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采取多数决、随机选择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制定,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房屋征收评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拆迁补偿吗?
为确保补偿款支付给真正的房屋所有人,拆迁补偿时会核对对方的房产证。那么,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拆迁时,可能会影响补偿,比如农村房屋、小产权房等,但可以先确定拆迁补偿的范围。
按照规定,实施拆迁补偿时,对未超过批准期限的合法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应当给予补偿。此外,对被认定为违法建设和超期临时建设的违法建设不予补偿。
因此,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否得到补偿,首先要确定是否属于违法建设。具体来说,以下情况属于违法建筑: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或公共绿地的建筑;
2,未按批准的设计图纸建设的建筑;
3,擅自改建或者增设的建筑物。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者村民自用的宅基地,以及违反城市规划或者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物;
5。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等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物;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建筑物。因此,如果该房屋没有房产证,但不属于上述违法建设,则仍可要求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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