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进入战略新兴产业
据了解,与2007年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相比,征求意见稿在鼓励类中,增加了许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项目。
例如,在金属制品业中,征求意见稿增加了航空、航天、汽车、摩托轻量化及环保型材料研发与制造;在通信设备制造业中,增加了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系统设备、终端设备、监测设备、软件、芯片开发及制造;在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中,增加了高技术绿色电池制造。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为投资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外商带来了重大利好,多个分类新增了关于新能源汽车的鼓励项目。
在专用设备制造业中,增加了汽车动力电池专用生产设备的设计与制造;在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中,增加了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在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与供应业中,增加了再生水厂建设、运营,以及机动车充电站、电池更换站建设、运营。
一位汽车行业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国内在全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但核心技术和产业链配套与国外还存在一定差距,吸引外商投资这些领域,也是希望他们能将核心技术和先进经营理念带入国内。
至于这样是否可能被外资抢占新兴产业的上游,上述人士表示,目前我们也在努力研发技术、开拓市场,当务之急还是要与外商一起将蛋糕做大,如果都是落后的东西,肯定不能支撑整个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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