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现场签名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1份
4、死亡证明材料和遗原件1份申请人可根据继承或受遗赠的实际情形选择提交死亡证明材料
5、契税缴纳凭证原件1份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情形的提交
办理流程:窗口受理(1个工作日)→审核(10个工作日,其中初审8个工作日,复审2个工作日)→审批(2个工作日)→登簿、办结(2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住宅用地每件100元,非住宅用地每件700元
办理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办理时间:
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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