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宅基地使用权的材料
登记宅基地使用权的材料大致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2.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3.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4.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二、宅基地使用权证如何补办
宅基地使用权证的补办需要下列流程:
1.先登报声明将原宅基地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重新办理。
4.领取新的宅基地证。
宅基地证的补办需要的费用大致如下:
1.补办房产证交纳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档案费10元/份。
2.登报费用。登报费用具体需要咨询报社。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如何更名
宅基地使用权证证更名的流程如下:
1.准备所需材料: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宅基地审批表等。
2.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准备好相关的申请变更材料之后,向村委会提出宅基证更名申请。
3.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向辖区国土所提交申请登记材料,材料齐全后,国土所出具《受理回执单》,加盖国土资源部门公章,交由申请人签字。
4.等待有关部门审核。
5.审核通过后,完成宅基证更名,下发新的证书。
宅基地证更名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变更人的户口必须也在本村,且年龄要在18周岁以上。
2.根据“一户一宅”政策,需要找村委会开具分家证明。
3.该宅基地必须权属明确,没有纠纷。
《受理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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