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一种帮助行为的独立化,其构成要件包括四个。即主体是一般主体,而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的,因为是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不阻止,反而为其提供帮助,此罪的客观方面是为其他人提供了互联网接入,或者是服务器托管以及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来帮助他人进行犯罪。最后则是此罪的犯罪客体,犯罪客体一般是网络秩序和网络安全,才可以构成此罪。
帮助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帮助伪造证据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有: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是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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