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遗嘱为准。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吗
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的。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遗嘱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
1、遗嘱人真实意思;
2、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
3、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4、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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