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市工作并交纳社会保险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后可以申请公租房了。1月5日,市住房保障中心刘巍琪副主任就青岛市住房保障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刘副主任表示,岛城正在制订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拟通过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将在本市工作并交纳社会保险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逐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范围,目前相关政策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已经完成各部门会签,待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将及时发布实施。
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已经成为城市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解决这部分群体的阶段性住房需求,不仅是他们自身的生活要求,也是保持城市经济发展活力和后劲的迫切需要。根据2011~2013年住房保障发展规划,计划逐步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记者了解到,按照2011~2013年住房保障发展规划部署,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已开工建设,由于受工程建设周期限制,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在项目竣工具备入住条件后,及时发布公告并组织配租工作。本市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实行预公告制度,新建保障性住房具备配租配售条件时,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告将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位置、地点以及登记方式做详细说明。
目前,文安路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已经通过轮候排序和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围家庭和选房顺序,待建设单位交付后,有关部门将及时组织选房工作。目前已无剩余房源。另外,根据规定,凡在青岛市市区范围内规划建设为住宅的项目,必须按照规定配建保障性住房,对于城中村改造项目的配建比例为扣除安置面积后不少于5%。因此,青岛市的城中村改造会建设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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