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是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难题。如果被保障家庭或个人收入提高了怎么办?21日,记者获悉,青岛对廉租房实行梯度退出机制。当承租人收入超标时,将按照市场价收取租金。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保障房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保障房退出机制。意见明确规定,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经济状况改善,或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相应的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腾退;逾期不腾退的,应当按市场价格交纳租金。
青岛实行廉租房实物配租已经有几年时间,超标的承租人多吗?实行什么样的退出机制呢?21日,记者从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廉租住房保障处获悉,青岛目前廉租房实物配租有几百套。从今年4月份开始,青岛上调了廉租房承租者人均收入标准,由过去的人均月收入不超过610元上调到760元,幅度比较大,目前还没有出现因为收入超标而退房的。现在有因为孤老病残去世而收回廉租房的,市南有2个,四方有1个。廉租住房保障处陆处长告诉记者。
为了让真正需要的人住上廉租房,同时让超标的廉租房承租人稳定过渡有房可住,青岛对廉租房实行梯度退出机制。
如果廉租房承租人或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760元,但是不足1864元,其所租的房子租金与公租房接轨,需要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收取。如果公租房的标准也超过了,就按照市场价收取租金。
陆处长告诉记者,青岛对保障家庭实行年审,今年的资格审核已经开始,预计到12月底结束。青岛近年集中建设的廉租房,今后三年陆续开始配租,预计将有9000多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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