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条件+材料+流程)
时间:2023-05-29 16:42:34 21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申请条件

申报人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

办理材料

一、申报分娩生育医疗待遇的材料:

1.诊断证明书原件;

2.住院医疗费收据;

3.住院医疗消费明细;

4.加盖医院公章的出院记录,难产的还需提供分娩记录;

5.生育证及复印件;

6.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7.《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

8.《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明细表。

二、申报终止妊娠生育医疗待遇的材料:

1.诊断证明书原件;

2.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医疗费收据、门诊治疗的提供门诊医疗消费收据;

3.住院医疗消费明细(限住院治疗);

4.加盖医院公章的出院记录,门诊治疗的提供病历本及复印件;

5.生育证及复印件或夫妻双方婚育证明;

6.户口本及复印件;

7.《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

8.《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明细表;

注意:

1.凡提供复印件的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2.申报时,请务必按上述顺序整理资料。

办理流程

1.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报送办理材料;

2.所在单位审核办理材料,使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系统申报;

3.所在单位使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明细表,并签字盖章;

4.所在单位每月1日至10日向医保经办机构生育医疗审核科报送,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5.生育医疗审核科审核办理材料,提出是否核准生育保险待遇意见;

6.通过审核的,生育医疗审核科报送主管主任审批,给予核准生育保险待遇,报送基金管理科拨款。

7.未通过审核的,告知不予核准原因。

办理流程图

表格下载

点击下载、

办理地点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9号(槐安西路与南长街交叉口东北角)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审大厅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9月至5月)

下午:14:00——18:00(6月至8月)

周六、日休息

联系电话:031183827096

全文82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生育保险 最新知识
针对石家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条件+材料+流程)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石家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条件+材料+流程)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