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房屋租赁过程中不幸遭遇纠纷难题,可以考虑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加以解决:
首先是通过协商方式来解决问题—当租赁双方因为租赁房屋而产生争议时,应优先选择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争议;如果协商无果,您还可以申请通过仲裁机构或是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当协商无法达成共识时,需根据之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相关规定,选择通过民事诉讼或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以解决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非承租人构成根本性违约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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