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不可以。
根据相关规定,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是不能再购买其他住房的,但如果已经取得经济适用房房产证满五年,可以通过向房管局交纳土地收益金,来将名下的经适房变成全产权的商品房。
这样一来在这套原本的经适房就变成了可以自由交易的商品房,产权拥有者也不用受到经济适用房的政策限制,可以购买其他商品房。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
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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