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般不予受理劳务纠纷,而是受理以下劳动纠纷: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纠纷;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纠纷;其他。
一、劳动争议有哪些
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依法包括以下争议: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4、因工作时间、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发生;5、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工伤医疗费或者赔偿金等发生;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有以下哪些属于劳动争议范围?
下列争议在劳动争议的范围之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其他。
三、常见的劳动争议有哪些
常见的劳动争议有这些: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4、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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