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复员转业人员恢复户口视为市外迁入。
办理材料:
1、复员、退伍军人回原籍入户的市、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证明;
2、复员、退伍军人异地入户的省、市接待安置退伍军人办公室《入户介绍信;
3、转业军人的市、县安置办和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的介绍信。
办理流程:持相应的办理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籍办理
办理机构:办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籍
办理时限:
1、应征入伍或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回原户口所在地,对证明材料齐全的,公安派出所予以当场办理注销户口、收缴居民身份证或入户、申请居民身份证手续。
2、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异地安置,由安置地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受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核工作,并通知安置地公安派出所。
3、公安派出所凭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办理入户手续。
收费标准:不收费
比如户口迁入、迁出、立户、变更、注销、恢复,查询办事网点。
预约挂号、预约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
查社保、公积金、交通违章等!
更多精彩等你关注!
全文4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