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不可以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抗辩由诉讼中的当事人主张。如果原告起诉后被告不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是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如果被告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的,则法院查明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