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爱上羊》一度在K歌榜上红极一时,如今很少有人点唱,它却上门讨债了,公馆、钱柜、欢乐迪江城大大小小的KTV几乎一夜之间都卷入了官司。
记者近期从武汉市中院了解到,今年以来,该院知识产权庭受理的1200件侵权诉讼中,KTV侵权案件总数占了1/4,江城所有KTV几乎无一幸免。
【典型案例】
案由:著作权纠纷案
原告:北京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简称甲)
被告:武汉乙娱乐有限公司(下简称武汉帝苑)
9月5号,甲诉武汉帝苑侵犯MTV作品《狼爱上羊》著作权纠纷一案在中院开庭审理。
原告:一首歌索赔1万元
8月3号,受甲的委托,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周家奇律师到被告开办的KTV消费,经过秘密取证,拿到了武汉帝苑侵权的证据,随后将其告上法庭。
周家奇说,2006年,甲制作了《狼爱上羊》的专辑,这张专辑中的歌曲《狼爱上羊》成为近几年红遍全国的经典歌曲。被告武汉帝苑未经原告许可,使用了唱片公司享有著作权的MTV作品,侵犯了原告的放映权。按《著作权法》规定,MTV唱片如用于商业用途,要经唱片公司同意并支付费用。未经许可使用,就是侵权。为此,原告每首歌索赔8000元,再加维权费2000元,共计1万元。
被告:花了几十万买歌曲
就侵权一事,武汉帝苑感到很委屈。一王姓负责人介绍,目前在卡拉OK经营行业中,80%以上的KTV经营者使用VOD系统(即视频点播)为消费者提供歌曲伴唱服务。他们当初也是花几十万元购买了VOD点歌系统,歌曲库是VOD点播系统中最核心的内容,里面储存有上万首歌曲,当初签订的合同中,VOD的供应商还承诺随时更新歌曲。
买个VOD以为一劳永逸了,没想到唱片公司却上门以侵犯放映权为由索赔,一首歌索赔1万元,要是一万首歌索赔就是天文数字了。这位负责人说除了这个官司,他还陆续接到了重庆金盾公司等几家的诉状。
经审理,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令武汉帝苑立即停止对上述作品放映权的侵害,考虑武汉帝苑是量贩经营,规模不大、收费不高,酌定一首歌赔偿原告1000元,赔偿原告维权费1968元,两项共计2968元。
【法官提醒】
VOD歌库不一定有版权
审理此案的市中院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纠纷审判庭审判长许继学称,目前审理的绝大多数KTV侵权案都涉及到VOD系统,而很多VOD系统供应商并未得到歌曲著作权人授权和许可,每一个盗版曲库大都有数万首歌曲,侵犯了国内外数百家唱片公司、数万名歌手、词曲作者的权利。
许法官提醒KTV商户,在购买VOD系统时要多个心眼,要仔细审查供应商的资质,看其是否拥有歌源的版权,以免自己糊里糊涂陷入官司。
KTV如何避免官司缠身
武汉市中院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纠纷审判庭孙文清庭长建议,KTV经营者采取以下措施保护自己:
1、加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获得正版化许可,对未加入协会的音乐作品,争取获得权利人授权。
2、对卷入官司的KTV经营者,应积极应诉,在法院主持下,和权利人沟通协调,争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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