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学生参保缴费后享受普通门诊、住院、意外伤害、健康体检和特殊(慢性)病种门诊等待遇。
1.普通门诊待遇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的报销50%,在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2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承担的普通门诊费的最高限额为1500元。
2.住院医疗待遇
①起付线:市中心医院500元;市中医院、人民医院、第二医院、金华广福医院等三级医疗机构350元;二级医疗机构250元;一级医疗机构150元;市区以外定点医疗机构500元。同一医保年度内二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以入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
②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承担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费的最高限额为15万元。
③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报销比例: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人民医院、第二医院、金华广福医院等三级医院报销比例7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80%;一级医院报销比例85%。
备注:
参保人员使用乙类药品、乙类诊疗项目的医疗费用,先个人自负一定比例后,再按上述规定比例报销;参保人员经批准转院(限杭州、上海的三级甲等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10%;参保人员未经批准转院自行到统筹区域外浙江省和上海市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其他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20%,自行到其他区域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其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30%,再按上述规定比例报销。
3.意外伤害保险待遇
学生发生意外事故后,怎么办由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凭病历本、门诊医疗费用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向承保的商业保险公司报销。具体为:①意外伤害门诊医疗保险,保险金额10000元,门诊医疗费按90%比例支付。②意外伤害死亡保险,保险金额100000元;疾病死亡保险,保险金额100000元。③意外伤害致残保险,保险金额100000元,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和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比例支付。
4.免费健康体检
参加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每年一次由学校组织安排免费健康体检。
5.特殊病种门诊待遇:一个保险年度内起付标准为5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按住院标准支付。特殊病种为恶性肿瘤、白血病等11个病种。
6.慢性病种门诊待遇:符合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60%报销。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承担的慢性病种门诊费的最高限额为2000元。慢性病种为高血压病二期、系统性红斑狼疮等20个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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