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效力未定合同当事人撤销的方式是通知撤销。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效力未定合同主要是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法律其他规定。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一、效力未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有哪些主要区别
1、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可撤销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允许合同当事人撤销该合同,使已成立生效的合同溯及既往地归于无效的合同。
2、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都属于相对无效合同,它们在合同效力方面的欠缺要件往往只涉及合同当事人及合同有关人员的利益,一般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效力未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合同有效要件欠缺的性质不同。
(2)效力状态不同。
(3)有权主张并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人不同。
(4)受时间限制不同。
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全文68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