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在没有临时工、正式工的区分了,只要在单位从业,都是合同制职工,只有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之分,有固定期限又有合同期长短之分。
(二)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但多数单位还保留着原正式工和临时工的观念和潜规则,主要表现在:薪酬待遇不同、保险福利不同、可上岗位不同等。
(三)《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颁布后,少数单位开于意识到这种潜规则的法律风险,也开始在逐步调整制度,通过各种考试、考核消除这些差别;但多数单位还在我行我素,置国家法律于不顾。
(四)要打破这种潜规则,主要靠劳动者本身要有法律意识,拿起法律武器,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维权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
一是看薪酬待遇。是否与同岗位的正式工同酬,绩效考核的差异除外,薪酬是否存在绝大差距。
二是看保险福利。国家规定的五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一金(住房公积金)是否建全,是否与正式工同等水平;单位的各种福利是否一视同仁。
三是看上岗权利。与你同学历、同专业、同资历者所从事的岗位是否对你等有所限制。
如果三个方面都没有差别,你也就算是正式工了,否则,行使你的合法权利。
一、城镇合同工是什么
就是城镇地区通过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项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所使用的职工。包括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单位的全部职工。
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退休养老基金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退休养老金不敷使用时,国家给予适当补助。实行合同工制的根本目的在于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企业劳动者的素质。
二、签订合同应当合法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前提,但是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合法,那么求职者的权益保护就会遇到困难。因此,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这一劳动合同主体须符合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非法工作。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如经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等。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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