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二、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三、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四、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等。
一、共有房屋产权拆迁时需要共有人签字吗?
共有房屋产权拆迁需要共有人签字,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共有房地产或者动产进行处分,对共有房地产或者动产进行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除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有人同意。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根据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交换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签订补充协议。
二、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补及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呢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要确定好房屋拆迁的补偿形式、补偿金额、付款的方式、付款的期限、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层次、搬迁过渡、过渡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认为的应该签订的其他款项。
有下列注意事项:
1.明确拆迁补偿的方式。
2.明确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
3.了解被拆迁房屋的概况。被拆迁房屋概略能否明晰,将影响被拆迁人可得的补偿款能否恰当合法。
三、拆迁安置协议有什么作用
拆迁按照补偿协议法定内容如下: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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