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月至2008年8月,我们被杭州一家国有企业聘用为合同工,并被派往其他省份工作。我们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有些人获得了先进个人的称号。我们今年不会无故续约,同时,浙江省已经招聘了几名员工来填补我们的空缺。我们不想问他们为什么。在这里,请咨询您的律师并保护我们的弱势群体。合同终止后我们能得到什么补偿?有些人想把他们的东西寄回浙江。我们能否要求公司支付费用
日照律师回答说:
如果你的合同没有到期,公司需要支付14个月的合同终止赔偿金。如果合同到期,且单位拒绝与您续签劳动合同以维持或改善原有工作条件,您需要支付7个月的经济补偿。运输成本不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只能由公司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