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过户子女属于赠与吗
时间:2023-03-11 06:50:11 28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需要分情况。

(1)当房产不属于共同夫妻财产时,拥有者将房产过户给对方的行为就属于赠与;

(2)当房产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此时就属于赠与拥有的那部分;

(3)当离婚时,分割属于共同财产的房产,一方用钱购买另一方拥有或者全部拥有的部分,而过户的行为就不属于赠与。

一、结婚的房子算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结婚买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视情况而定。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5.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6.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二、祖父母赠与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吗

祖父母赠与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分情况而定。婚后赠与的房产,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个人的,那么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明确表示赠与个人,那么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对于婚前的赠与,如果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是个人财产。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前合法受赠的个人房产不会因为结婚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财产怎么算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与另一方无关。如果另一方要求增加其名字在房产证中,“加名字”这个过程,在法律意义上属于赠与,只要一方同意赠与,另一方接受赠与,双方共同到房管局,将房产证上所有权人名字变更为二人共有,那么赠与行为完成,此时房产就从从一方的个人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需要提示的是,如果房屋尚有贷款,那么只能先将贷款还清,才可以办理加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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