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可以撤销吗
离婚时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不可以撤销。 赠与行为与离婚协议的赠与行为性质并不相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而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所涉及的赠与条款,与解除婚姻关系密不可分。 如不能举证签订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的情形,一般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离婚房产赠与子女如何办理过户
离婚房产赠与子女办理过户的手续是: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夫妻离婚将房子赠与子女的,只需要双方签订一份赠与协议书,约定将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但是,由于我国民法典规定,房子赠与的,没有过户的,房子还属于原产权人。因此,离婚房子赠与子女的还需要过户,才是真正的赠与。
三、离婚房产赠与子女需要缴纳契税吗?
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或夫妻之间的赠与则免除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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