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名下已承租的房屋,违章建筑,合同可否解除
时间:2023-08-18 17:23:34 27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租赁违章建筑的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但在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租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造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第三条出租人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造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是,在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寿命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寿命内的租赁期限有效。

承租人可装修房屋吗

承租人可在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装修,只要承租人在出租人同意的范围内进行装修的,承租人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也不构成违约。

另外,承租人经过出租人同意装修的装饰装修物所有权归属如下:

1、装饰装修物和租赁房屋没有形成符合的部分(指可以与租赁房屋分离的部分),其所有权由承租人享有。

双方可以就该部分的所有权进行约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承租人可以取回,如果取回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恢复原状。

2、装饰装修物和租赁房屋形成符合的部分(指与租赁房屋形成一个整体不能分离部分),所有权由出租人享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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