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意向金,订金与定金三者的区分:购房意向金,它不是定金也非订金,严格的说它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的支付表示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它只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
买房时定金和订金如何区分
买房时定金和订金的区分是:
(一)定金是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履行或解除的担保。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二)订金不具有担保性质。交付和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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