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无其他特殊原因,供热单位应按规定予以办理报停手续,而不需要周围邻居签字。
(一)正在取暖期内,供热公司是不给用热户办理暖气报停手续的。
(二)每年在停止供热后,到供热开始供热之前的时间,用热户想在下个采暖期停止供热,可以带着身份证,房产证等有关材料,由用热户的户主去到供热公司办理停止供热手续。供热公司会采取措施。
(三)办理停止供热手续,与邻居家没有任何关系。
一、不交物业费可以停水停电吗
民法典中业主不交物业费的,物业没有权利停水停电。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取暖费不交必须报停吗
取暖费不交必须报停,如未报停则视为事实用热,需要继续缴纳供热费。逾期未交费的,供热单位应当进行催交;经催交仍未交费的,供热单位在不损害其他热用户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对其暂停供热。串联供热系统的热用户要求停止用热但未按照规定办理停止用热手续的,视为事实用热,应当交纳热费。
全文5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