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2、拟举办的大型宗教活动不会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3、确有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需要,并举办组织大型宗教活动的能力和必要的条件;
4、拟举办的大型宗教活动的场所建筑、设施、场地符合安全要求;
5、拟举办的大型宗教活动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6、拟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宗教团体或者寺观教堂3年内举办的大型活动没有不良安全信息记录;
7、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当经政府有关部门事先批准的,应当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制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
应当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决定受理通知书》。需要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一次性补正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是否真实,符合法定条件。
准予行政许可、不予行政许可。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四、办理地点
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东段安顺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6号综合窗口(市内乘坐1路、2路、3路、4路、8路、9路、10路、12路、14路、15路、16路、旅游巴士等公交线路经停,可在政务服务中心、车管所、移动公司、头铺新村等公交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安顺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全文6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