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劳动关系即已成立。这意味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已经形成,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并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如果在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满足以下条件,劳动关系即已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 人 单 位 未 签 合 同 , 如 何 认 定 劳 动 关 系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时用人单位尚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此时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呢?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实际劳动关系,并已实际履行了劳动合同的主要义务的,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积极收集证据证明已与劳动者形成了实际劳动关系,如提供实际履行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支付工资、提供社会保险等,以证明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未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主要义务,则不能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在判断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时,应以实际履行的义务为依据。
总之,对于用人单位未签合同的情况,需要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收集相关证据,以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已形成实际劳动关系,则应按照法律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关系认定需要注意实际履行义务和提供证据。未签订书面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收集实际履行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与劳动者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同时,未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主要义务的用人单位则不能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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