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满服务拒交物业费被起诉》·业委会与物业达成协议
时间:2023-06-10 21:13:28 39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1月30日,本报刊登《业主不满服务拒交物业费被起诉》一文,报道了华成嘉园小区业主和南昌新世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纠纷。日前,小区业主向本报记者打来电话,称经过各方面的协调,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得到了解决,新世达物业已从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撤诉。

业主大会重定物业费

12月7日,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门口保安也已经到岗。之前四处堆放的袋装生活垃圾,现在都被清理一空。

据业主反映,华成嘉园之前的物业费标准较高,A栋商住楼为1.5元/平方米,B1、B2栋住宅楼为1.2元/平方米,业主们曾多次要求降低物业费收费标准。11月27日,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讨论聘请物业服务公司和商定物业费标准事宜。最终,业主大会通过新的物业费收取标准,从12月开始,华成嘉园A栋物业费降为1.3元/平方米,B1、B2栋物业费降为1元/平方米。

此外,该小区的地面停车费也统一定为每月80元。

新世达物业“试用”3个月

尽管新世达物业曾单方面告知业主终止提供物业服务,并向全小区业主索要包括前期华嘉物业被拖欠物业费在内的6万多元物业费,但新世达物业仍表达了愿意继续留在华成嘉园的意愿。由于一时间找不到其他物业公司进驻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按照新制定的物业收费标准聘请新世达物业为小区提供服务。

与以往不同的是,业主委员会与新世达物业协商,该物业公司从12月开始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物业公司的服务得到过半以上业主的认可后,业委会再与其签订正式的服务合同,新世达物业对此表示同意。

至于争执不下的6万余元物业费欠款,业主代表表示,之前业主曾多支付了600元以上的装修管理费,一直未能退回。由于前期物业公司是由开发商聘请,经过协商,由开发商南昌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业主垫付拖欠物业费。新世达物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收到部分垫付费用后,他们已经从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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