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世的人房产证如果不过户,能办不动产证吗
当一个人离世之后,其名下的房产证未进行过户也并非不可行之举,然而,这并不能使产权得到实质性的转移。
房产的合法继承人应当带上房地产权证、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继承文书以及与房产产权相关的房屋测量图等等各类证明文件,前往当地的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继承登记。
在顺利完成继承手续后,继承人还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内的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核算事宜,随后获得完税凭证后方可再次更换新的房产证。
若逝者身后财产需妥善处置,我们强烈建议您尽早寻求专业律师或有关单位的协助和指导,以确保合法合规地解决问题。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不动产抵押登记一定要房主亲自办理吗
就法律理论而言,房子作为抵押物并不是必须由业主亲自前往才能完成相关程序;然而倘若业主未能亲身参与,那么便须签署一项合规且有效的委托协议并出示相应证明方能予以执行。
然而需注意的是,在具体实践过程当中,我们还需关注贷款机构对此情况的许可与否。
尽管委托他人承办的方式看似方便,但潜藏的潜在风险依然存在,尤其是在涉及到重要手续流程(比如签字环节)之时,还是建议您亲历亲为。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全文7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