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向单位追偿。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福利,用人单位有权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逾期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申请划拨,包括向法院申请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扣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不予处理的,劳动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责令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履行职责,即向欠费单位追缴所欠社会保险费。
员工自行缴纳社保费后可以向单位追偿吗
如果员工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则员工在自行缴纳社保费后可以向单位追偿。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共同缴纳,员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员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1、《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社会保险法》第83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社会保险法》第83条第3款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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