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劳动者离职时需要完成工作交接,否则可能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但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总之,在离职时,劳动者需要遵守规定并尊重用人单位的权益。
虽然劳动者提出离职,但若未完成工作交接,则不得离职。否则,用人单位可因此遭受损失,劳动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也就是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时,劳动者不需要完成工作交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怎么办?
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1. 寻求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反映自己的情况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
2. 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
3.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应当及时、依法处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劳动者也应当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
离职前应完成工作交接,否则用人单位可遭受损失。若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包括寻求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的帮助。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应及时、依法处理,维护自身权益。劳动者也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全文6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