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用人单位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提前向工会通知相关理由,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同时,文章还列举了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并强调了用人单位应积极成立工会,否则会面临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合法的风险。
雇主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提前向工会通知相关理由。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包括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未建立工会的,应积极成立工会,否则会面临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合法的风险。
用人单位与工会沟通解除合同的义务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工会之间有着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工会作为劳动者的代表,有义务就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调解。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工会也应当积极介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工会之间存在沟通解除合同的义务。工会需要积极介入劳动者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协商和调解,促进劳资双方的和谐稳定。同时,工会也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相关情况,并在必要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提出投诉或举报。
工会作为劳动者的代表,应当始终关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而用人单位与工会之间的沟通,也是工会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因此,用人单位应当积极与工会沟通,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事项进行协商和调解,共同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总之,用人单位与工会之间需要积极沟通,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事项进行协商和调解,共同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工会需要积极介入劳动者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协商和调解,并在必要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或举报。同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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