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倾销对出口国的影响
1.挤占出口国其他企业的海外市场份额。无论从事倾销的生产厂商出于何种目的对外低价倾销,客观上都可以在短期内扩大其在海外市场的份额。这样,倾销厂商就可能抢夺原本属于未进行倾销的本国(出口国)企业的海外市场份额。进口国厂商也可以通过对倾销产品进行简单加工后低价出口到第三国,使在第三国市场上进行正当竞争的出口国的有关生产厂商受到打击,缩小或失去市场。所以,倾销相对于出口国的其他非倾销企业而言,也是一种不公平竞争的行为。
2.损害出口国消费者的利益。倾销厂商可以利用倾销手段,处理其库存或剩余产品,从而维持其在国内市场上的垄断价格,以弥补其在海外市场的损失。在此情况下,出几国的消费者被迫支付比正常价格还要高的费用,而使之用于享受其他消费品的购买力受到不同程度的丧失。实际上,倾销企业在海外市场的扩张是以侵害出口国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的。
3.扰乱出口国市场秩序。由于倾销往往并不是出口产品的生产厂商劳动生产效率高的反映,因而其低价销售行为会创造一种虚假的竞争优势,引发国内其他生产厂商的过度竞争。这种过度竞争的后果,会使生产厂商过分关注产品价格而忽略非价格因素对质量与销售的影响,造成出口国生产物质与人力资源的浪费,降低资源按照比较优势进行配置时的使用效率。倾销所引起的低价竞争与价格大战,更助长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阻碍生产企业的进步,从而扰乱出口国国内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和公平竞争秩序。
(二)倾销对进口国的影响
1.阻碍进口国相应产业的发展。出口国倾销企业对海外市场的扩张是通过挤占进口国相同产品生产商的市场份额来实现的。进口国相应产业由于面临着来自外国产品的低价倾销,而被迫与其进行价格竞争,其结果是导致进口国生产商利润下降以至于经营亏损。面对口益扩大的市场容量,进口国生产商却因此不能扩大生产规模,相反还要降低其产晶的生产总量直至被迫退出市场竞争。在此条件下,即使进口国的产业仍然保持着倾销产品进人前所占有的市场份额,对于不直接与倾销产品竞争的进口国产业来说,也会由于进口产品价格低廉,消费者转向购买倾销的进口产品,减少或放弃原来本打算购买的国内生产的产品,从而使生产该产品的产业蒙受损害。显然,由于倾销产品的侵入,将剥夺进口生产相似产品及其相关产业在正常情况下的可能出现的增长与发展。
2.扭曲进口国市场秩序。对进口国消费倾销产品的产业来说。由于其以倾销的进口产品作为原材料或零部件生产另一制成品,因接受错误的低价信号而扩大生产。一旦出口国停止了倾销,该进口国产业将无法保持扩大了的生产规模,从而造成在资源配置与使用上的浪费。当然,也有人认为倾销对进口国消费者来说是件好事,因为它可以使其享受到价格低廉的消费品。但这是有前提的,如果倾销产品的质量是有保证的,在短期内对消费者来说确实是一种福音。一旦倾销产品取得垄断优势,这种价格低廉的情况将可能为高价所代替,进口国消费者将不得不为此付出更高昂的代价。而且倾销产品大多总是与假冒伪劣相联系的,在此情况下,进口国消费者不得不为此种低价而承受效用、效率、愉快甚至健康等等方面的代价。可见,那种认为倾销对进口国消费者有好处的观点,是不完全正确的。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倾销对消费者有益,但这也是以进口国产业缩小生产规模,失去国内市场,利润下降,企业倒闭以至于工人失业为代价的。特别是倾销产品将会引起消费者对产品价格的过分注意,从而引导进口国市场的过度价格竞争,扰乱进口国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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