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迁移人员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1份;(必要材料)
(二)毕业证书,原件1份;(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落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人才引进落户、公务员入职调任转任落户、省人社厅调动落户、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落户需提供)
(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需提供相应职务聘书),原件1份,如网上无法查询核实的需提供人事档案中职称评审表或考试人员合格登记表,外省调入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换发浙江省专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人才引进落户需提供)
(四)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原件1份;(表彰奖励落户需提供)
(五)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转任调任通知书,原件1份;(公务员入职转任调任落户需提供)
(六)省人社厅调令或公开招聘确认通知书,原件1份;(省人社厅调动落户需提供)
(七)组织部门调令或任命文件,原件1份;(组织部调动落户需提供)
(八)本省、本市职业技能鉴定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1份;(高技能人才落户需提供)
(九)《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结果》或《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高层次人才落户需提供)
(十)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原件1份。
杭州留学生办理落户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外籍留学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凭省教委签发的《外国专家证》直接到市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在杭定居,符合在华永久居留条件的,可申请在杭永久居留,无须落户。
(二)对出国留学人员已取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来杭创业并要求落户的,应由其本人或家属到我国驻该国大使馆取得回国定居人员证明,再到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办妥有关手续后,办理进杭落户或恢复户籍手续。
(三)因故无法办理《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的人员,但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并有接受单位的,其户口进杭落户手续按原有规定办理。
(四)留学人员的直系亲属可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类人员进杭落户有关工作的通知》杭政办[2000]23号规定随迁在杭落户。随迁的国内直系亲属系农业户口的,可准予在落户地办理农转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