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虽然采用用威胁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但威胁的内容是建立在虚构事实的基础上,是不可能实现的,其侵犯的客体只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没有侵犯到公民的人身权,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二罪均是侵犯财产罪的一种,主观上均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的对象均是公私财物。但两罪还是有明显的区别的,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同,前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后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仅是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的人身权或者其它权益。二是客观方面不同,前罪是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欺诈的形式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后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逼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其手段实质是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内容包括对被害人或其亲属的生命、人身、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刑法第2l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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