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计委、建设部1996年发布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住宅小区公共性服务收费的费用构成包括: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
3、绿化管理费;
4、清洁卫生费;
5、保安费;
6、办公费;
7、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
8、法定税费。
一、买新房应收费用
对于买新房的人来说,除了付定金、交首期款以外,还有就是准备一笔相当的费用,缴纳给多个不同单位。这些费用包括——
在签合同办按揭时应交费用:一,保险费,缴纳给保险公司,缴纳数额为房款×保险费率×年限;二,抵押登记费,缴纳给国土局有关部门,按照万分之一收取;三,按揭费,缴纳给银行,1000元到1500元;四,律师费,交给律师事务所,按照事务所的收费标准,600元到1000元不等;五,公证费,按照总价款千分之三收取。
在入伙之后210天之内,办理房产证应交费用。一,契约税,缴纳给国土局,按照总价款1.5%收取;二,印花税,按照总价款万分之一收取;三,50元的个人购房费;四,5元的贴花费。
有的大型地产公司可以运用自己的品牌实力和长期的信誉,减少其中一些费用,为消费者节约支出,例如保险费、按揭费、律师费等等。但并不是买什么房子都要缴纳以上费用的,这要看具体项目的具体情况。
二、物业费包括那些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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