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是指当房地产产权发生移变动时,当事人订立的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契税是指对合同征收的税款,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转让,以及房屋所有权转让。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土地和房屋所有权转让,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根据《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房地产转让人应当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费或土地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契税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再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的,应当依法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是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
划拨土地可以继承吗
1、如果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划拨的土地,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2、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3、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全文96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