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北京召开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研讨会,会上披露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规范(初稿)》(以下简称:《规范》),那么该《规范》应该如何解读呢?
这一规范主要是针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信息披露行为,其中从业机构包括网络借贷、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和互联网消费金融从业机构,据媒体报道对P2P平台的信息披露要求非常严格。
《规范》要求,从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信息披露流程,指定专人负责本公司的披露工作,按本规范要求披露相关信息。从业机构应对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规范》要求从业机构不能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应对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前,在公司互联网站公布不能按时披露的原因以及预计披露时间。延迟披露的时间不得迟于规定披露期限届满后的第20个工作日。
按照P2P平台的信息披露标准,P平台每天至少更新21项运营信息,包括:交易总额、交易总笔数、借款人数量、投资人数量、人均累计借款额度、笔均借款额度、人均累计投资额度、笔均投资额度、贷款余额、最大单户借款余额占比、最大10户借款余额占比、平均满标时间、累计违约率、平台项目逾期率、近三月项目逾期率、借款逾期金额、代偿金额、借贷逾期率、借贷坏账率、客户投诉情况、已撮合未到期融资项目有关信息等。此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规范》中要求,个体网络借贷(P2P)从业机构应当在项目上线后,披露P2P项目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金额、期限、还款方式、增信措施、项目风险提示、逾期保障措施等内容。
互联网金融的信息披露此前一直是行业内所倡导的,但是互联网金融的信息披露与隐私保护有矛盾之处。对此,规范中规定从业机构对信息披露过程中对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证件号码、银行卡号等,须采用部分披露方式,隐去敏感部分,保护相关信息。
文章来源:四象联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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