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应对当前的经济危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经州人民政府批准,从2009年1月1日起,全州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下调0.3个百分点,即:由原来执行的1%下调至0.7%。同时提高了生育保险医疗费包干支付标准,顺产从840元提高到1300元;难产从1320元提高到1800元;剖腹产从2440元提高到3000元;输精管复通术从1300元提高到2500元。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下调和医疗费支付标准提高后,减轻了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经济负担,同时也充分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以人为本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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